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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促进桂林城市建设 (2008/2/27)
民建桂林市委员会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发展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它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被称为城市经济发展的润滑剂和助推器。近些年来,随着旅游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道路交通所承载的旅游、经济、人口压力越来越大。由于公共交通的能力相对减弱,导致其他交通工具的猛增,造成了交通拥堵、运速减慢、行车困难、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城市交通已经成为政府与群众最为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为此,我们就如何发展公共交通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 一、发展公共交通是城市发展必然趋势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温家宝总理也指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符合中国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正确战略思想”。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全面小康社会的今天,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依靠公共交通来解决出行问题,是当今世界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 1、发展公共交通有利于能源节约,减少环境污染。从能耗上看,公共汽车每百公里的人均能耗仅是小汽车的8.4%;运送相同数量的乘客,公共汽车比小汽车分别节约3/4的土地资源,4/5的能耗,4/5的建筑材料,空气污染仅是小汽车的1/10。发展公共交通,有利于保护桂林秀美的自然环境。 2、发展公共交通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一辆中型公共汽车所占的道路面积分别相当于10辆自行车、6辆摩托车、两辆出租汽车所占面积。从乘载人数上看,一辆大型公共汽车至少可代替20辆出租汽车。因此,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和吸引广大市民乘坐公交车,既能减少道路运行车辆,也能提高车辆运行速度,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又能提高道路资源使用率,缓解停车难。这对于缓解我市交通拥堵、停车难问题,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3、发展公共交通有利于遏止非法营运,保证安全生产。随着我市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城市人口和外来人口越来越多。由于市区公共交通存在诸多问题,无法满足广大群众的出行需要,城市非法营运现象开始到处蔓延。非法营运不但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和经营市场,而且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及其他社会问题。在大力打击非法营运的同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供方便市民出行的环境,是有效遏止非法营运,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据统计,公交车的交通事故概率仅是小汽车的1/100。所以,市民出行的首选还是安全、便捷和实惠的公共交通。 4、发展公共交通能给市民带来实惠,是一项民心工程。我市绝大多数市民并不是很富裕,出行还是习惯依赖自行车和公交车。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满足大部分市民的出行需要,给更多市民带来实惠和方便。公共交通事业也是和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一样是面向社会所有群体的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不仅是城市的交通服务工程,城市管理工程,也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畅通工程、民心工程、百姓工程。 二、我市公共交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006年5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通知,标志着我市开始把公共交通放到城市建设的一个新高度。但是,我市发展公共交通的力度还是不够,效果还不尽人意。我市公共交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具体表现在: 1、公共交通的整体实力不强,基础设施还不完善。我市公共交通主体是公交集团公司。据调查,该公司共有职工2000余人,拥有公交车辆658台,职工与车辆比约为3:1,与发达城市的6:1、7:1相比存在很大差距。这反映我市公交企业人力资源潜力明显不足,减员增效已经到了极限。其次,城市人口与公交车辆比,桂林每万人公交车仅为10辆,而北京为每万人20辆公交车(不含地铁),两者相差一倍之多。再次,我市公交出行分担率达15.36。远远低于一些大城市的40%、发达国家的70%以上的出行分担率。我市公交系统年客运总量近2亿人次,日均运送乘客54万人次。但按照我市城市人口70万计算,每人每天乘坐公交车还不到1次。 在公交基础设施方面,全市共有54条公交线路,仅有11个小公交场站,规模小,功能单一,布局也不合理。由于缺少公交枢纽(首末站),很多线路的起点、终点都在城市的道路上,不仅影响新公交线路的开通、公交车辆的维修保养以及司乘人员的吃饭休息,给公交安全运营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严重制约着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也给城市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2、缺少公共财政的支持,公交社会公益负担沉重。据调查,我市公交集团公司成立以来,一直采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公交集团缺少公共财政的相关补贴,惟有通过收取票价款维持经营。公交票价的高低完全取决于公交运营成本。另外,公交集团承担了70岁以上老年人、伤残军人、残疾人等约5万人的免费乘车和近万学生的2折票价优惠,每年的社会公益负担近3000万元。再加上还要承担诸多交通事故纠纷赔偿,公交集团的经营压力十分沉重。 3、城市交通拥堵加剧,公交车运行困难。据市交警支队统计,截止2006年底,桂林市区现有在册机动车近10万辆,并且每年入户新车都在1万辆左右。与此相比,2007年我市仅有公交车辆658辆。数量还不到机动车总量百分之一的公共交通,显然无法缓解机动车快速增长带来的巨大交通压力。公交车平均车速逐年下降,市区每小时平均不到10公里,已经低于自行车每小时平均12公里的水平。由于公共交通承载城市交通的能力不断弱化,引发了市区电单车和私家车迅速增多,给本来就不发达的城市公共交通带来了更大的压力。 三、发展我市公共交通的具体对策和建议 1、充分认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重要性。2005年8月,国家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明确指出我国城市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我市有关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重要性,明确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公共交通发展步伐,切实把发展公共交通作为畅通工程、民心工程,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加快公共交通规划与建设,充分体现公交优先发展。要通过科学规划和建设,延伸桂林城市道路区域及公共交通线路,提高线路密度和站点覆盖率,形成结构合理、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网络系统。 在公交用地配置上,优先安排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并以行政划拨的方式优先供地。将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计划;将公共交通场站作为新建居住小区、开发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一项内容,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在公交场站建设上,要综合考虑各种交通方式、换乘枢纽配置,以及与对外交通的衔接,重点确定公共交通场站的规划与建设。对我市主城区与临桂新区、雁山新区的交通问题上,充分考虑公共交通的基础设施和公交专用道的建设。 另外,建设公交专用道,是实现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主要载体,要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的重点。通过设置和划定公交专用道,配套设置清晰、直观的标识系统,充分体现公交的优先使用权。 3、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规范各种价格补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城市公共交通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它的资金投入要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体系。政府应当统筹安排、重点扶持,在财政支出方面,每年对公共交通予以优先安排。特别对综合换乘枢纽、场站建设,以及车辆和设施装备的配置、更新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要向公共交通倾斜。 要建立规范的对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制度。对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军人优待乘车、成人和学生持月卡乘车等)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增加的支出,应予合理的财政补贴。对由于价格限制因素造成的政策性亏损,要通过科学合理的企业经营成本审核后,也给予一定的补贴。 4、 鼓励和支持社会多方投资,加快公共交通企业发展。公交企业是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核心主体,做大做强公交企业是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基本条件。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通过政府主导、国有控股、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方式,降低进入公共交通领域的“门槛”,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进入公共交通领域。通过多种经济方式,做大做强我市公交企业,稳妥、健康的发展我市公共交通,迅速增强我市公共交通企业实力。 总之,优先发展我市公共交通,把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成为城市客运的主体。不仅能从根本上缓解我市交通拥堵现象,给广大市民带来方便和优惠,更能改善旅游城市的发展功能和人居环境。我们充分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桂林公交事业一定能够翻开崭新的一页,让桂林公交车真正成为桂林的脸、老百姓的脚。桂林的城市交通必将迎来路通人和的新景象,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山水宜居城市增添靓丽的色彩! 新闻来源:市委会提交市政三届三次会议的书面发言 责任编辑:mj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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